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图书馆
联办单位:广西邕华图书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艺术工程学院
二、 活动对象
我校师生
三、 活动目的
1. 征集“最美南职”系列原创明信片创意,印制发行以南职校园为创作主题的明信片等校园文化礼品,推动南职文化宣传;
2. 深化图书馆“约”文化品牌,协助企业打造“约”阅读体验中心独具南职特色的文创产品,同时为我校师生的创新创意产品提供更多更好的展示平台;
3. 打造“约”阅读体验中心“时光之旅”特色业务,通过明信片预约寄送这类个性定制服务来传递和寄托毕业生对母校的热爱之情,维系好学生与学校这份弥足珍贵的联系与情谊。
四、 作品征集时间
2018年6月20日-10月9日
五、 投稿须知
1. 内容题材:以“最美南职”为主题,内容可以是南职校园内的人物、场景、建筑、事件等等,重在展现南职校园文化魅力。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
2. 投稿形式:明信片电子版。
3. 设计要求:采用单片式设计,提供明信片反面(图案面)设计稿4份,其内容须有相关性和延续性,风格统一(否则难以成套发行),设计新颖、富有创意,有艺术表现力。
4. 格式要求:图片大小148mm*100mm或165mm×102m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制作时采用CMYK颜色模式,黑色应选用C0M0Y0K100(%)。
5. 设计方式:摄影、手绘、平面设计、书画、雕刻、剪纸或其它便于展示到纸质载体上的创意。
6. 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不得出现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因上述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 参赛者将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签订《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版权归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所有,图书馆可将获奖作品用于非商业展示用途(如含作者署名的微博、微信内容展示)。前三等奖获得者将获广西邕华图书有限公司免费为其发行本人署名的邮政明信片,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约”阅读体验中心内销售。
8. 参赛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六、 参赛方式
1. 6月30日晚12点前,登录https://www.wjx.top/jq/24081795.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2. 7月初参加图书馆组织的明信片设计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10月9日内将设计稿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投稿邮箱1799758661@qq.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主题请按照“班级/部门+姓名+明信片投稿”格式命名。压缩包内须含明信片反面设计正稿4幅,网络投票专用图1幅(将4幅设计稿拼成一张图,规格要求为300px*300px,图片小于1MB)。
七、 作品评选
10月16日-25日,通过专家评选、微信投票两种方式共同产生6套正式获奖作品、10套优秀奖作品,专家评选、大众投票的权重分别为60%、40%。
八、 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奖金800元+南职微信公众号宣传+作品免费署名发行+“约”阅读体验中心平台服务及会员卡
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奖金500元+南职微信公众号宣传+作品免费署名发行+“约”阅读体验中心平台服务及会员卡
三等奖:3名,获奖证书+奖金300元+南职微信公众号宣传+作品免费署名发行+“约”阅读体验中心平台服务及会员卡
优秀奖:10名,获奖证书+南职微信公众号宣传+“约”阅读体验中心会员卡
相关说明:
1.获奖证书将得到学校和广西邕华图书有限公司共同盖章认证。
2.“约”阅读体验中心平台服务:获得前三等奖的作者,图书馆将联合“约”阅读体验中心共同为其作品的生产、宣传、推广和平台销售提供最大协助与便利,并承诺当产品盈利后按协议分成。
3.对于产品市场化运作比较成功的获奖作品,广西邕华图书有限公司还将为产品提供更多的销售平台服务,允许将产品在公司旗下的其它四大门店进行销售,并承诺产品盈利后按协议分成。
4.图书馆将妥善保存本次活动征集到的创意成果,作为首届活动的参与者,将有可能成为南职文化创意产品印迹上翻开的第一页,成为与学校最美好的记忆。
附件:《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广西邕华图书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0日
参赛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 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本法律实体/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按照“最美南职”创意明信片设计大赛的要求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书,承诺人充分知晓并了解本活动,自愿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以下简称“主办方”)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承诺人保证,其参加“最美南职”创意明信片设计大赛而提交的参赛作品及资料是由承诺人独立完成,具有著作权所必备的独创性。承诺人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 第二条承诺人在大赛范围内,将其对参赛作品及资料所拥有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5项至第17项的内容),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方,用于大赛的宣传展示。 第三条根据相关法律,参赛作品及资料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中的部分权利如果为不可转让的权利(即为著作权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4项的内容),承诺人保证对该等权利作出如下安排: (1)对于著作权中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现承诺人授权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行使(不可撤销之授权),承诺人放弃行使上述权利,不得委托其他第三人行使上述权利。承诺人如违反上述约定,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确认并同意,承诺人做出的上述“排他性许可”包括排除承诺人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主办方有权随时行使上述权利。 第四条参赛作品承诺人,在任何时候不得撤销其在本函项下所作全部承诺。 第五条承诺人保证: (1)承诺人为申请参加“最美南职”创意明信片设计大赛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完整、真实、准确。 (2)承诺人具有签署本承诺函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全部权利、权力。 (3)参赛作品及资料的任何部分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不含有任何诽谤、淫秽或非法材料,也未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 (4)参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作的作品,一经发现有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提交作品的个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六条承诺人因违反第五条保证的事项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最美南职”创意明信片设计大赛主办方的经济损失。主办方同时保留取消承诺人获奖资格的权利。 第七条本承诺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据以做出解释。 第八条本承诺书内容与参赛注意事项不一致的,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本承诺书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节选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承诺人对于上述条款及文字的含义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大赛主办方也已经就各条款内容向承诺人做出详细解释并回答承诺人提出的所有疑问。因此,承诺人特此自愿做出上述承诺,本承诺书自承诺人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承诺人: 时间: |